提交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,一事一案,字迹工整。 提案纸封面共设七个栏目:
第一栏“提案者”。即提出提案的委员或联名提案发起者在提案人下面签名。并且,写清通信地址、邮编、单位、住宅电话等以便函办单位联络。
第二栏“案由”。即提案题目,须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。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。
第三栏“提案内容”,即提案的主体部分。应做到:
一、反映大事。提案的内容必须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、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、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。
二、言之有据。提案反映的问题要有事实依据,不能道听途说、捕风捉影。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“听说”、“据反映”之类,平时要作有心人,善于观察、分析,积累情况,在确定案由之后,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,再提出提案。
三、案情清楚。提案是为了解决问题,主要情节不清就无法解决问题。因此,须事实明确,言之有物,避免空洞、笼统;同时力求开门见山,言简意赅,说理充分,对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。
四、建议具体。要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并尽可能具体,越具体越便于办理;同时还要注意建议的可行性。缺乏可行性的建议,即使再好,也难于立即采纳。
五、一案一事。一件提案只能写一件事情,切忌一案多事,否则,无法准确确定承办单位。
六、书写整洁。为使提案能清楚地复制和归档保存,提案须用钢笔或签名笔书写,忌用圆珠笔和铅笔,并尽可能书写工整。有条件的可将提案内容找印成文或制或软盘。
第四栏“审查意见”。即提案的审查结果和承办单位,以及页眉上的顺序号、类别号,均由提案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填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