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法建设一直是扰乱城乡建设秩序的顽症,同时也是阻碍城乡发展的毒瘤。目前,我县违法建设管控查处手段、措施、方法比较单一。
一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一是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。虽然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在执法局,但是,违法建设前期监控管理在多个部门,主要为属地管理。目前我县没有建立违法建设管控查处联系会议制度,也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,全县违建的管控查处工作存在部门单打独斗,没有形成合力,乡镇管控难度更大。二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。各级各职能部门对于违法建设宣传方式方法单一不到位,部分群众对违法建设认识不够。三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力。个别部门及属地乡镇、街道对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,错过了查处违建的最佳时间。
二、建议
一是完善机构制度,落实责任主体。一是健立违建管控查处联席会议制度,县政府办、综合执法、水务、自然资源、市场监管、交运等部门为成员单位,由分管综合执法的领导任总召集人,联席会议设在综合执法局,牵头头筹全县违建管控和查处。严格属地管理,落实各部门、各乡镇对违法建设的监管、整改责任。形成统一领导、多部门参与、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的格局。
二是强化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短信、微信等,宣传法律法规以及违建的法律责任,公开曝光典型违建案例并依法公开查处,三是加大查处力度,严格追责问责。要制定《蓬溪县违法建设管理办法》,将违建的监管落实情况纳入对属地政府、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,加大对责任人问责力度,对县内公职人员实施、参与、包庇违建行为依法问责。